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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法人變更鬧糾紛 浙江炒房團成"討房團"

作者:  時間:2010年07月28日 信息來源:現代快報

    "開發(fā)商已經將名下的公司進行了法人變更,手機又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人又下落不明。銀行的貸款又批不下來!"前不久,浙江商人應林橋向記者稱,浙江籍的投資者去年5月份以來,多次組團購買江蘇泗洪中皇城房產。但是今年5月份突然發(fā)現,原開發(fā)商突然將公司進行了法人變更登記,而現在的開發(fā)商又對一些業(yè)務不認賬。如此一來,炒房團成了討房團。

    泗洪熱潮斥資360萬 浙江商人買7套商鋪

    中皇城項目位于江蘇省泗洪縣經濟開發(fā)區(qū)青陽工業(yè)園戚皇路東側,項目占地300余畝,開發(fā)商是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記者在售樓處了解到,該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6日,注冊資金2000萬元,是一家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

    6月22日上午,海寧商人應林橋和妹妹應華玲以及幾個親屬,急匆匆地趕到了位于江蘇泗洪中皇房產的售樓處。應林橋告訴記者,2009年正月,他在購車時認識了寧波中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馮光東,馮光東說自己在泗洪有一個大的房產項目。

    2009年4月25日,應林橋和妹妹應華玲等一行7人抵達江蘇泗洪,考察中皇房產。應林橋告訴記者,"馮光東當時說,在泗洪投資他開發(fā)的房產,升值空間比較大??梢园凑臻_盤價打85折賣給我們,如果房產不漲價,他的開發(fā)公司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可以在開盤價(未打折)的基礎上加價20%進行回購。

    現場察看后,應林橋覺得項目還不錯,于是決定購買7套商鋪,總價360萬元。應林橋說,2009年5月20日,他給馮光東打款60萬元。9月1日,打款200萬元。12月1日,又打款100萬元。在2009年12月份的時候,應林橋說他接到馮光東的電話,稱可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了。

    應林橋說,7套商鋪是以自己妹妹應華玲的名義和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的。在2009年12月7日簽訂的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上,記者看到7套房產分別是24-1、24-2、24-3、24-4、24-5、24-6、24-7,總面積為992.11平方米,商品房總價為360萬元。但是讓記者意外的是,合同顯示出賣方是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但合同最后一頁的出賣人一項上,蓋的卻是寧波中皇控股集團。合同稱,"商品房是預售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由出賣人向泗洪房地產管理處申請登記備案。"

    蜂擁而至 炒房團一批接一批

    事實上,出手大方的還有不少浙江籍商人。調查中記者了解到,在2009年5月份,應林橋的妹妹應華玲還參與了一個炒房團,購買由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在泗洪開發(fā)的住宅。

    炒房團的發(fā)起人之一袁培存告訴記者,在2009年5月以來,炒房團成員多次分批到泗洪購置中皇城房產:莫利芬購房3套;陳小平購房4套……據袁培存今年6月4日的一個統(tǒng)計,目前已經備案,開正規(guī)發(fā)票購買中皇城疊拼別墅的浙江投資客有9人。購房面積大概最小的167.3平方米;面積最大的186.74平方米。

    "當時開發(fā)商給的折扣比較低,打完折后,一平方米價格大概2000元左右!"袁培存說。據了解,2009年12月份是最后一批炒房團來泗洪買房子。有的人甚至都沒有來泗洪現場看,一位購房戶直接就在寧波和中皇控股集團簽約,買了4套房子。"當時挺瘋的,而且按揭說很好辦,馮還稱與銀行的人熟識。"

    據介紹,浙江的投資客在泗洪購房,剛開始的時候基本上都是繳納了3成的首付。除了目前在泗洪房地產管理處備案的9套房產外,據袁培存統(tǒng)計,已經付款還未備案的還有23套。

    遭遇新政 銀行貸款辦不下來

    問題的集中爆發(fā)是在今年5月份。記者接觸的多名浙江投資客稱,他們在今年5月份接到開發(fā)商的催款通知,"銀行貸款辦不下來,要盡快繳齊余款!"

    據了解,其時,國家出臺房貸新政,多家商業(yè)銀行出臺新規(guī),"外地人買房需向貸款銀行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貸款人異地購房的,需要當地公務員提供擔保,審核過程也變得嚴格起來了。"由于貸不到款,而手頭又沒有足夠的錢付清余款,很多投資客在開發(fā)商的一再催促下,顯得非常焦急。

    禍不單行 他們手上的合同沒編號

    不少人開始聯(lián)系馮光東,但其手機一直關機。大家隨后發(fā)現: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法人在今年5月6日突然進行了變更。馮已經退出了這家公司。而寧波中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也進行了法人變更。

    應該按什么價格退款?

    投資客:已經備案的9套房子,應該按照備案合同上的價格退款。

    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柯挺:投資者當時簽了兩份合同,第一份是真實的出售價格,第二份是提高了總價的合同,目的是多從銀行貸款。要退也只能按照最初的價。

    首付款到哪里去了?

    柯挺表示,浙江購房戶的首付款到底有沒有打到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需要進一步核實。"今年五月份,開發(fā)公司的法人代表確實變更了,馮已經退出。如果這部分人的購房款確實進了開發(fā)公司,我們會妥善處理;如果不是,那可能涉嫌詐騙,建議報警。"

    難道遇到了假合同?

    泗洪縣房地產管理處開發(fā)管理科曹先生在查看了相關資料后表示,如果合同上沒有合同編號,那就是假合同。"應該是開發(fā)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就賣房子導致的。"

    據了解,該樓盤在2009年12月1日取得了10套房子的預售許可。2010年5月11日,又取得部分預售許可。而事實上,大部分購房戶持有的合同都沒有合同編號。

    "合同為馮光東自己打印,并不是有編碼的制式合同,合同封面并無編號。合同簽訂時,并未取得初始化登記及預售許可證。"應林橋說,自己那份合同上所蓋公章,并非江蘇中皇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也不是寧波中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公章,而是寧波中皇控股集團的印章,不是其公司全稱。

    最新進展

    部分人得到退款,寧波警方已立案

    連日來,記者多次撥打馮光東的手機號碼,一直無人接聽。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茂通告訴記者,雖然有的合同是以馮個人名義或者集團公司的名義簽訂的,但當時馮光東是上述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認定是公司行為而不是個人行為。

    據了解,6月22日,已經簽訂正規(guī)合同的兩名浙江投資客已經按照原付款金額退了房子,拿到了首付款。一位投資客告訴記者,開發(fā)商愿意退錢,也是因為現在房子價格每平米漲了300多元,而退款的價格還是年初的價格。退后開發(fā)商再把房子賣出去,也能賺。"同意退款,是退而求其次!"

    "'購房團'成了'討房團',實在讓人始料不及,現在我們只想要回當初的買房款。"應林橋告訴記者,他已以遭遇合同詐騙為由,到泗洪公安部門報了警。據記者了解,目前已有人在寧波報警,寧波警方已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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